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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娶了大陸新娘,並替大陸配偶辦好入台證與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後,大陸新娘就可以入台團聚了;可是,並不是大陸新娘入台後就從此可以無憂無慮的生活了,還有一些文件與手續必需辦理;所以,大陸配偶(大陸新娘)入台後該做那些事?
1.通過機場面談;必需是以"團聚"為目的申請大陸新娘入台,才會有機場面談,如果是以"旅遊"、"自由行"等方式申請入台,並不會有機場面談;在通過機場面談後,團聚居留期將會被延長為半年,並准予辦理台灣結婚登記。
2.辦理台灣結婚登記;在大陸結婚,台灣相關法律就已承認婚姻的有效性;但仍然要依台灣戶政法規與移民署的規定,男女雙方持結婚證、身分證、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戶口名簿、相片、印章、女方入台許可證(上面必需有移民署機場面談通過准予辦理結婚登記的印章)、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一起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3.辦理海基會無刑事處分書公證書驗證;一般大陸配偶入台前會辦理無刑事處分書公證書,並在入台時攜帶無刑事處分書公證書正本;入台後向海基會查詢確認無刑事處分書公證書副本已寄達海基會後,前往海基會辦理驗證。
4.體檢;大陸配偶必需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並視狀況補打預防針且取得體檢報告與補打預防針相關證明後,才可以前往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請依親居留。
5.申請依親居留;大陸新娘入台時,通過機場面談則在台居留時間延長為半年,半年期滿不得延長必需返回大陸,下次要再入台,必需另行申請團聚,這就是以前大陸新娘每半年就要回大陸一次的原因;但目前,大陸配偶入台後,馬上就可以申請依親居留,不用再每半年回去一次;另外,依規定,大陸配偶申請依親居留時必需按捺指紋,所以必需本人親往移民署服務站辦理。
總之,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好海基會驗證、結婚登記、體檢、依親居留等,讓大陸新娘可以安心的在台灣生活,一起為家庭努力付出,共同經營美滿的兩岸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