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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新住民新聞
李姓大陸新娘去年懷孕待產期間,想吃大陸家鄉菜,託家鄉友人寄臘肉、豆干等食物來台解饞,但她擔心遭發現,竟以衣服名義申報通關,結果被海關發現,海關因大陸被我方列為口蹄疫區,臘肉無法托運入境,依違反動物傳染防治條例送辦,台北地檢署審酌李婦已認罪,且物品已被海關查扣,犯行並非重大,要求李婦寫下悔過書後,今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
檢方調查,李婦在去年10月4日,託張姓友人從大陸空運臘肉、豆干等家鄉小吃,但報關時卻以衣服品項報關,而非以食物報關,遭海關查扣2包以真空包裝密封的熟食醃製臘肉,淨重約1公斤、數包豆干等熟食。
檢方調查時,李婦原本推稱是張姓友人報關時,誤將食品寫成衣服,並抱怨自己不知道空運包裹中有肉類等食物,但經檢方提示她相關法條後,她才改口認罪,坦承自己懷孕期間懷念家鄉味,才託友人將食物空運來台。
檢方認為,大陸仍被我方列為口蹄疫的疫區,相關肉類等食品禁止私自空運來台,李婦行為確實已觸法,但考量李婦沒有前科,並已認罪,決定給予她自新的機會,予以緩起訴。
我們要再次提醒嫁到台灣的大陸新娘姐妹,大陸仍被我方列為口蹄疫的疫區,相關肉類等食品禁止私自帶到台灣,不管有多想念家鄉菜,還是不要輕易償試,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