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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順利透過我們的相親活動找到不錯的大陸新娘,並也在大陸依規定辦理好結婚登記與結婚公證後,再來就是要向移民署申請大陸新娘入台團聚,最後拿到入台證,大陸新娘就可以準備入台;關於大陸新娘入台證的使用與用途相關說明如下:
1.大陸新娘必需有入台證才能進入台灣,所以必需拿入台證去向公安局辦理通行證以及到台灣依親的簽注。
2.大陸新娘持團聚為由的入台證進入台灣,會先在機場面談,通過機場面談後,移民署會在入台證上蓋上"準許辦理結婚登記"的章,然後才能在戶證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所以,在順利通過面談後,必需注意下有沒被蓋上許可章。
3.因為在戶證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的文件之一就是入台證,所以在順利通過機場面談後還是要保存好,才能順利完成台灣結婚登記。
4.大陸新娘的無刑事處分公證書副本寄抵海基會後,也是要憑入台證來證明身分,所以要注意攜帶前往海基會,辦理無刑事處分公證書的驗證。
5.入台證上面有大陸新娘的身分編號,所以是大陸新娘取得居留證的身分證明文件,因此要注意妥善保管。
6.大陸新娘如果沒有申請依親居留,離開台灣時需要持入台證才能辦理機場報到和離境。
7.大陸新娘若申請依親居留,入台證也是必備文件,需要攜帶前往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然後入台證會被移民署收回。
8.大陸新娘若申請依親居留,入台證會已被移民署收回,在居留證尚未取得前,若需離開台灣,可以在機場移民署櫃台申請補發入台證,以便辦理機場報到和離境。
至於其他關於入台證的有效期與使用期限等問題,可以參考:大陸新娘的入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