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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人;台灣很多人叫我大陸新娘、福建新娘;我和我老公經人介紹,相處半年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因為當時他妹妹、妹夫參與一起玩,甚是熱鬧快樂,因為他是我以往的男性中對我最好的一個,因為我身邊的幾個女伴都早已進入了婚姻……反正,就是在我想嫁的時候,他出現了。
婚後,在最初的激情燃燒之後,一些以前不以為意的問題卻會成為我們之間的大分歧。老公愛交際,愛看足球,愛炒股,我喜歡文學藝術。老公漸漸地不再很 熱情地陪我聽音樂,去外面漫無目的瞎逛。我們似乎少了一份共同的興趣愛好,我們似乎就像離婚時人家常說的那句"性格不合"。我開始胡思亂想:當初是否太倉 促了,我們的婚姻之路剛起步,而我還年輕……我的情緒始終不好,常常發脾氣,反正我眼裡,老公太現實不浪漫,我是多麼懷念婚前老公總是那麼順從我,陪我做 童話世界中的公主和王子。
老公也覺察出了我的不滿,變得很痛苦。最後,我們坐下溝通,最終達成一致:我們決不能輕言放棄;因為真要是"解體"之後的我們一定會有比第一次更好 的選擇嗎?不一定!老公畢竟還是有可愛之處的:會做家務,心地善良老實,還有最初相識時那份說不清的好感……我們開始尊重彼此的愛好,我不再“吾所欲,強 加於人”。
我們堅持每天晚飯後散步,在這其中,聊聊各自感興趣的東西,雙方必須耐心地聆聽;在屋子裡,當各行其是時,也不忘給對方一個溫暖的眼神,一份盡在不 言中的默契。我覺得此時非常溫馨。久而久之,我們發現生活變豐富了,既能滿足享受於自己那份愛好,又多感知了從對方處獲得的另一片天地。老公閒時會哼哼流 行歌曲,我呢,還能如數家珍地說出大牌球星的名字,哈哈……我們既獨立,又互補,我想結婚還真好,由衷的!
突然,記不起哪本雜誌上看到的一句話:朋友必須志趣相投,而夫妻卻可以互補。是啊,那些有著相同的興趣愛好的夫妻會很幸福,而我們也找到了屬於我們的幸福秘訣。雖然我們都很年輕,在婚姻的航行中,我們才剛剛離港,後面還會有大風大浪,但我們始終把心緊緊相連,就像在兩個相交的圓中,交替部分是我們的 愛、責任和共同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