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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結婚的無血緣聲明書!?到大陸娶大陸新娘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台灣男方是必需準備單身證明與無血緣聲明書,在此說明無血緣聲明書辦理的方式與時機。
如果是自行認識大陸女性,因為已有女方資料,就可以在開立單身證明時,一併申辦無血緣聲明書。
如果是透過婚姻媒合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因為事前無法得知女方資料,不可能在在開立單身證明時就一併申辦無血緣聲明書;所以必須在相親成功後,通知在台親屬代為開立無血緣聲明書,再快遞寄往大陸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大陸某些地區,需要等待無血緣聲明書副本寄達當地公證員協會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如果是相中這些地區的大陸女性,則就需先返回台灣,自行在台灣辦理無血緣聲明書,並等無血緣聲明書副本寄達當地公證員協會後,才再攜帶單身證明與無血緣聲明書正本前往公證員協會驗證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辦理無血緣關係聲明書請攜帶以下資料:
a.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戶籍謄本
b.身分證正本
c.印章
d.大陸新娘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出生地
向法院公證處辦理,購買切結書紙各一式五份,辦妥後五份公證人會交還您二份,其餘會幫您寄送到海基會,海基會再轉給您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之省公證員協會 。聲明書效期為六個月(大陸某些地區僅承認三個月內的無血緣聲音書),未於效期內前往辦理,需要重新辦理,大陸公證處會將原案號作廢,所以,沒有重複問題。
各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所開立的三代無血緣聲明書,不論格式或內容都不同,沒有標準格式;所以,請注意三代無血緣聲明書上必須有以下資料:
1.辦理人姓名、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
2.受媒合當事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
3.女方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
4.辦理人與受媒合當事人關係
5.公證書使用地區
另外,請注意....
1. 無血緣聲明書公證書都會有字號例如 099 北院認 001 第 012345 一組字號,通常蓋在公證處方章上頭,曾有公證處漏蓋請注意。
2. 檢查公證書日期是否為公元年月日,不可出現中華民國年月日或中華民國字樣鋼印。
3. 大陸配偶資料請勿填錯,尤其姓名繁、簡體。(如果填錯,在大陸無法辦理結婚)
4.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會幫您將單身證明及非近親血緣證明寄送給海基會,再由海基會寄送大陸轉大陸各省公證員協會約 25 天左右可寄達。
因為大陸各地對於無血緣聲明書的認定與使用方式不同,有些地方只要有婚姻媒合人員在場持複印件即可,有些地方必須持有正本,有些地方除了要持有正本外,還要等海基會的副本寄抵當地並進行驗證後才有效;當您準備透過我們的相親服務到大陸娶大陸新娘時,會由與我們合作的大陸新娘政府立案工作人員再依您準備參加相親的地點,再做詳細相關說明。
2019-03-08 03:54:36 沙发
無血緣多久可以辦好?
2019-03-08 09:27:53 1层
@阿全 很快喔,資料齊全,幾分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