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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大陸新娘
在台灣想要結婚完成人生大事越來越困難,使得不少人透過從事大陸新娘介紹的相關業者到大陸地區相親,以相親結婚的方式娶大陸新娘;而梅州新娘更以還保有客家傳統女性勤儉持家的精神、吃苦耐勞、願意全心為家庭付出而深受台灣男性歡迎。
而準備到梅州相親娶梅州新娘、客家新娘,第一步就是要到各地法院簡易庭開立單身證明,才可以到梅州相親完成終身大事;可是,畢竟到法院辦理要自己填單子,也有人就是不喜歡到法院,所以就會想知道,娶梅州新娘的單身證明一定要到法院開嗎!?
娶大陸梅州新娘的單身證明一定要到法院開嗎?基本上,大陸地區承認的單身證明,可以由法院公證處、簡易庭或民間公證人等開立,目前大陸大部分的地區對於由法院公證處、簡易庭或民間公證人等開立的單身證明都予以承認,但整個廣東省只承認由台灣法院開的單身證明,不承認由民間公證人開的單身證明。
因為,廣東地區有大量的台商,台商在大陸熟門熟路後就會開始投機取巧,過去有不少廣東地區的台商、台幹偽造台灣地區民間公證人的單身證明來跟大陸女性辦理結婚登記,因而產生許多紛爭;所以,廣東地區為了避免類似麻煩,就統一不再承認台灣地區民間公證人所開的單身證明。
因此,要娶廣東梅州大陸新娘就必需跑法院一趟,取得由法院開立的單身證明,才可以在梅州地區與梅州新娘、客家新娘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不過,無血緣聲明書,廣東梅州地區尚承認由台灣地區民間公證人所開的無血緣聲明書。
總之,娶梅州新娘的單身證明必需到法院去開,而無血緣聲明書則可以自行依路程遠近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處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