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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經很多人透過各類大陸新娘仲介、婚姻媒合等相關婚姻媒合業者到大陸地區參加各種婚姻媒合來相親娶大陸新娘。而福建新娘,長期以來就因為地理位置、生活習慣、文化習俗等接近台灣,而成為許多人娶大陸新的熱門選擇。
可是,在福建參加了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的婚姻媒合相關活動,順利娶了到福建新娘男方返台後,該怎樣辦理後續手續?以下簡單說明辦理流程如下:
1.海基會驗證:在大陸辦理結婚公證書日期,往後推算14天至1個月左右,打電話(02–27134726)到海基會查詢公證書副本是否寄到,或上海基會網站查詢。當公證書副本已寄到海基會,持男方身分證、公證書正本、申請書、委託書、印章、受委託人身分證,辦理公證書驗證。★兩岸所有文書,都必須由公證處公證,經由海基會(台灣)、海協會(中國)驗證,雙方政府才承認此文件為真實的★
2.資料準備:備妥1.海基會已驗證後之公證書2.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填寫申請書時,要影印女方大陸戶口名簿,包含女方父、母親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還要女方2吋白底照片,女方大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填寫台灣地區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要填寫男女雙方的地址、電話、服務單位、職稱、年薪及到職日,還要詳述雙方認識及交往過程。
4.全戶戶籍謄本:請領男方全戶戶籍謄本1份
5.移民署送件:準備結婚証正本、男方身分證、印章。將以上資料備齊之後,到實際居住地之移民署服務站送件申請福建新娘入台團聚。
6.移民署訪查:移民署服務站案件受理後,會安排移民署專勤隊官員對受媒合當事人進行家庭訪查,專勤隊員訪查過後,會依情況直接核准發給入台證或安排移民署面談日期。
7.移民署服務站面談:要在移民署安排的面談日期到移民署服務站接受面談,面談過後約7至14天,即核發女方"入台旅行證"。
領到入台旅行證之後,將女方入台旅行證寄給大陸配偶。大陸配偶持此入台旅行證,即可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通行證核發後,購買來台來回機票,福建新娘就能來台與丈夫團聚,然後再通過機場面談後辦理依親居留。
我們的大陸新娘婚姻媒合服務,不但可以協助您順利娶到大陸新娘,並與合法協會合作會協助您辦理所娶的大陸新娘入台團聚,歡迎洽詢聯絡。
2019-03-08 02:33:13 沙发
著些,如果跟你們娶福建的,你們都會幫忙搞好吧?
2019-03-08 09:30:55 1层
@小強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