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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常見問題
現在娶大陸新娘很普遍,不論是透過相親方式,或透過親友介紹,又或是自己認識交往而迎娶,已經越來越多人娶大陸新娘。
而在大陸辦好大陸結婚手續後,就是要回台灣等待結婚公證書副本寄抵海基會,就可以經過驗證後,向移民署申請辦理大陸新娘來台手續、申請所娶的大陸新娘來台團聚共同生活。
可是,萬一申請大陸新娘來台團聚或面談不通過該怎麼辦?何時可以再申請?
基本上,自己認識交往而迎娶,是最容易申請不過的,因為很多都認為自己是真結婚,而反而沒有將怎樣認識、怎樣結婚等細節保留相關證據來證明舉證,或透過親友介紹,也容易有類似問題;凡而透過大陸新娘仲介介紹,往往這方面都會準備好充足證據,加上再由移民署許可的合法協會具名送件,通過比率反而很高。
但無論如何,如果申請大陸新娘來台團聚或面談不通過,就只好再補強相關證明再次送件申請;至於,何時可以再申請?只要收到正式不予通過的通知,就可以立即再申請,但這樣立即再申請,其實很難通過;我們一般建議三個月後再申請,利用這三個月時間,好好與女方利用微信、電話等來聊天培養感情等,然後也可以產生許多通聯記錄與新的證明,這樣才容易申請通過;這也是很多人詢問移民署何時可以再申請,他們往往會回答三個月後再申請的原因。
總之,申請大陸新娘來台團聚或面談不通過,只要收到正式不予通過的通知,就可以立即再申請,但建議三個月後再申請,利用這段時間補強通聯記錄與雙方"默契",才容易通過取得大陸新娘來台團聚的入台證。
2018-02-13 11:45:24 沙发
立集即再申請,能提出的事證會跟之前一樣,所以很容易很快被拒絕
所以,等三個月,有新的通聯資料等新事證,才好申請通過
2018-02-13 11:46:03 1层
@華夏客服 是的,正確!